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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要点

茂名职院招生办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1-06-30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自主招生专业为5个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考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1.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

2.拟报考我校“学考+网测”考核方式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eesc.com.cn/gzks)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考核方式,填报志愿及缴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志愿填报手续。

3.报考“学考+网测” 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网测”成绩选择对应的院校及专业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梯度院校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2.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及职业技能考核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核(学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电子商务专业、会计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3.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注册与复查


1.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学校。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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